
老王從事稅務(wù)服務(wù)行業(yè)十幾年,最近在給一家房地產(chǎn)企業(yè)做納稅風險防控輔導時,財務(wù)人員小李向老王咨詢起關(guān)于新項目土地價款在土地增值稅清算時的成本扣除問題。
王老師,我有一個問題總是拿不準,您是專家,幫我分析下,小李非??蜌獾南蛲趵蠋熥稍冎?。房地產(chǎn)新項目,土地價款在計算增值稅時扣除了,公司后期土增清算時,土地成本也得扣除相應(yīng)的增值稅金額吧?
老王聽了小李的問題,接過話題答復到,小李,你提這個問題是非常有意義、有意思的一個問題。由于現(xiàn)有的土地增值稅政策出臺營改增前,營改增后未出臺新政策,再加上財會[2016]22號的出臺,導致很多人對此問題的處理容易走入誤區(qū),所以這是營改增后土增清算時出現(xiàn)的新問題。
但是,其實把事項的涉稅原理捋請了,問題自然而然迎刃而解了。且聽我的分析,老王提了提嗓子說到。
首先咱分析土地價款在計算增值稅時的“作用”或者說“性質(zhì)”
銷售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1 11%)”。當然稅率從2018年5月1日起為10%,2019年4月1日起為9%,老王補充到。
講稅法原理,老王自然搬出政策條文分析。
小李,你看
換句話說,企業(yè)向國家交付的土地出讓金與進項稅沒關(guān)系,土地本身不含進項稅,國家不用交增值稅,所以自然不用換算成不含稅價。這個跟咱企業(yè)購入的產(chǎn)品貨物不一樣,咱從外購入的產(chǎn)品貨物如果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抵扣進項稅,由于支付的價款除了貨款本身外,還有上游企業(yè)應(yīng)繳納的增值稅,增值稅為價外稅,所以對購入的產(chǎn)品貨物成本核算時要按不含增值稅的價款。
所以說,土地價款本身不含增值稅,其“作用”是銷售額的抵減項,目的減少企業(yè)銷項稅。老王最后做了一個總結(jié)。
明白增值稅計算原理,回到土增計算土地扣除成本,自然為企業(yè)向國家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全款。
小李聽完老王的涉稅分析,說道:“王老師,您分析的非常有道理,也符合稅法規(guī)定,這點我聽明白了,但是還有一點不明白,會計處理明明沖減的是成本呢”。
老王接著小李的話題,對會計處理又做了如下分析:
但是,
“王老師,國家出臺的這個政策太好了,聽您這么分析,對咱企業(yè)很有利,增值稅少繳納了,但成本沒減少,土增計算還跟營改增前一樣,沒影響?!?
老王聽了小李的總結(jié),連忙搖頭說,不……不,其實對土增計算還是有影響的。
小李詫異的看著老王說到,不是對土地成本沒影響嗎?
老王說到,算土增時,土地成本確實沒影響,但是卻影響收入金額。
你看啊,老王接著給小李做詳細分析。土地成本作為銷售額的抵減項,銷項稅減少了,那么不含稅收入就增加了嘛。就說我剛舉的例子,A樓盤賣了5個億,土地成本抵減了1個億,根據(jù)
小李聽完老王的全面分析,一方面感嘆王老師技術(shù)的精湛,另一方面暗自感慨,想不到一個土地成本,能牽扯到這么多事項,沒點稅法功底還真容易誤讀誤解,財務(wù)、稅務(wù)還真是要學到老活到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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