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個人住房公積金稅前扣除標準的通知
2013/6/17 閱讀:1189 字體大小 :
大 中 小
溫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個人住房公積金稅前扣除標準的通知
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基本醫(yī)療保險費失業(yè)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和《關于公布市區(qū)201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標準的通知》(溫人社發(fā)[2013]198號)有關規(guī)定,我市2012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983元,2013年5月1日起,個人住房公積金稅前扣除限額為1434元,超過標準部分按規(guī)定計征個人所得稅。
特此通知。
溫州市地方稅務局
二○一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