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總辦函[2014]911號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轉發(fā)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解答〉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局內各預算單位:
現(xiàn)將財政部辦公廳《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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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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