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從事公共交通運輸服務(wù)的企業(y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公交客運項目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F(xiàn)在將公交車車體租賃給廣告公司,取得收入按照動產(chǎn)租賃依17%稅率計提了增值稅銷項稅。
問:我公司購入的公交客車的進項稅能否抵扣?
答:第一種觀點:根據(jù)
第二種觀點:
小刀觀點:這兩種說法都有道理,但小刀支持第一種觀點。第二種觀點也很有道理,但是在財政部國稅總局沒有對“專用于”作出進一步界定的情況下,應(yīng)作有利于納稅人的理解。
引申理解:假如,該公交車平時按照既定路線從事公共交通運輸服務(wù),空閑時也做旅游會務(wù)接送等用途,那是否就可視為“非專用于”呢?是否就可全額抵扣進項稅呢?
再進一步擴展:某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7月購進一項專用于免稅項目的不動產(chǎn),可是由于該不動產(chǎn)背靠主干道,被某戶外廣告公司看中,將其背面租下作戶外廣告。該公司取得的租賃收入按照不動產(chǎn)租賃計提了增值稅銷項稅。那此時,是否可認為該不動產(chǎn)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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