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企業(yè)[農民專業(yè)合作社個體戶]報送年度報告的通告
依據《企業(yè)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農民專業(yè)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和《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企業(yè)(農民專業(yè)合作社個體戶)應按規(guī)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結合遼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有關規(guī)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2013年12月31日前設立的企業(yè),應在2014年12月31日前,通過遼寧省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gsxt.lngs.gov.cn)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2013年度報告。
二、2013年12月31日前設立的個體工商戶,應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前,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2013年度報告。
個體工商戶報送年度報告可選擇報送紙質報告,也可通過遼寧省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
三、自2015年起,企業(yè)(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每年應自1月1日起至6月30日前,通過遼寧省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
個體工商戶每年應自1月1日起至6月30日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
四、未按規(guī)定報送年度報告或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如有變化,我局將通過大連工商門戶網站(http://www.dlgs.gov.cn/)發(fā)布通告。
特此通告
大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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