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加函[2010]18號 關于設立河南保稅物流中心的批復
海關總署、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設立河南保稅物流中心的批復 署加函[2010]18號 2010-01-07 鄭州海關,河南省財政廳、國家稅務局、外匯管理分局: 《鄭州海關關于河南省進口物資公共保稅中心有限公司申請設立保稅物流中心(B型)的請示》(鄭關加[2009]97號)收悉。按照國務院關于保稅物流中心擴大試點的批復精神,根據(jù)《海關總署 財政部 稅務總局 外匯局關于印發(fā)保稅物流中心擴大試點審批辦法的通知》(署加發(fā)[2008]505號),現(xiàn)批復如下: 一、同意設立河南保稅物流中心?! 《?、同意該保稅物流中心的有關稅收、外匯政策按照《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保稅物流中心(B型)擴大試點期間適用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7]125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保稅物流中心(B型)稅收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fā)[2004]150號)和外匯局對海關特殊監(jiān)管區(qū)域的外匯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該保稅物流中心的選址、面積依法辦妥國土和建設規(guī)劃部門規(guī)定的手續(xù),并且圍網卡口等監(jiān)管隔離設施、辦公場所等建設完畢后,先由鄭州海關提出審核意見后上報海關總署,再由海關總署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外匯局聯(lián)合驗收通過,向企業(yè)核發(fā)《驗收合格證書》并頒發(fā)標牌,方準予其開展有關保稅物流業(yè)務?! ∷摹⒄堗嵵莺jP要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保稅物流中心(B型)的暫行管理辦法》開展監(jiān)管工作,并針對具體情況在驗收前上報對本關區(qū)保稅物流中心的監(jiān)管試試方案?! ∥濉⒈6愇锪髦行慕洜I企業(yè)及進駐企業(yè)的管理人員須經有關直屬海關培訓合格,熟悉海關監(jiān)管規(guī)定,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六、保稅物流中心建設和驗收中遇到的有關問題請及時上報海關總署?! √卮伺鷱?。
相關文章: |
| · 中國人民銀行令[2024]第1號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修改《支付結算辦法》的決定 | 2/18 |
| · “營業(yè)外收入”科目中常見的涉稅風險 | 1/16 |
| · 企業(yè)重組分步交易如何準確進行稅務處理?要看交易形式,更要看交易實質 | 1/16 |
| · 新《公司法》下,企業(yè)認繳不出資,會影響部分費用稅前扣除 | 1/12 |
| · 財政部 商務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91號 財政部 商務部 稅務總局關于繼續(xù)執(zhí)行研發(fā)機構采購設備增值稅政策的公告… | 11/26 |
| · 向“臨時工”支付的報酬究竟如何扣繳個人所得稅 | 11/26 |
| · 閑聊餐飲、外賣中的增值稅趣事 | 11/26 |
| · 壞賬損失稅前扣除二三事 | 11/26 |
| · 農產品財稅處理之——購進農產品能否抵、如何抵、抵扣率調整及加計抵扣 | 11/26 |
| · 一般納稅人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的增值稅處理 | 11/26 |
